对这件事,我相信所有人的反应都会是强烈的震惊和愤慨!然而,当我们平静之后,再仔细琢磨他的话,就不免要倒吸一口凉气———我们的规则本身存在问题.。
李厚胜的行为令人发指,但是不得不承认,他的选择是建立在一种“冷静”的判断之上的:假如把人轧死,顶多住几年监狱,或许用三、四万人民币将人命一次“结清”;而把人轧个半死不活,一个沉重的包袱就算背上了。这就是他的行为选择所参照的规则,这样一种不完善的“规则”,在特定情境中就成为违背道德却合乎理智的杀人武器。
规则,不仅要使肇事司机受到惩办,还应当保证偶被汽车撞倒的人不会让人起意碾死。(《中国青年报》98.5.16张利军文)